一、本举报平台受理范围是:对省直机关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省直机关党组织、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对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举报投诉时请正确选择问题类别,详细反映问题事实及线索,以便于受理核查;不属于上述范围的问题,请去省纪委监察厅举报网站(http://fujian.12388.gov.cn/)反映。
三、举报投诉的对象须是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省直机关工委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四、当事人应自己举报投诉,便于受理单位更快捷有效地办理投诉举报事项。
五、当事人应实名举报投诉,以便及时准确了解情况。投诉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六、投诉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举报投诉或者以举报投诉为名借机敛财。
七、反映问题之后,我们会将受理情况的有关信息发至您在本网站所注册的个人邮箱。